最新关于包庇罪立案标准的信息
绍兴越城刑事律师
2025-04-24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,包庇罪是指家庭成员对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提供掩护,或者帮助其毁灭、隐匿证据material,以阻碍法律的公正执行。对于包庇罪的立案标准,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一是行为人必须是家庭成员,即包括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等直系亲属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属;二是被包庇的人正在实施或者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;三是行为人明知对方有罪却故意提供帮助或掩护,具有故意的主观心态。立案标准中还需考虑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和情节较重与否,如涉及严重暴力犯罪、多次包庇等情况。在司法实践中,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,结合这些标准进行立案决定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:家庭成员对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提供掩护,或者帮助其毁灭、隐匿证据material,以阻碍法律的公正执行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条的解释(法释[2011]11号)第一条:包庇罪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属。第二条:对于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提供掩护或者帮助其毁灭、隐匿证据material,情节较重的,以包庇罪定罪处罚。第三条:对正在committingseriousviolentcrimes,如故意杀人、robbery等犯罪行为的人给予包庇,应当认定为情节较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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